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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2012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

日期:2011-08-26 点击数: 来源: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

一、参加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《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》;“免审导师”不用填写。于2011年9月5日前报研究生办公室李生琦处。学院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于2011年9月10日前上传至研究生院网页“博导招生资格审查公示平台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5天。如公示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,一经发现取消其2012年招收博士生资格。9月20日前,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召开专门会议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2012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》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审核。

二、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执行学校标准。

1、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,培养研究生质量较好,未发生重大教学事故,每年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博士生。

2、招收研究生的最高年龄一般限定在退(离)休前三年。博士生指导教师退(离)休年龄按照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关于教职工退(离)休的暂行规定》(校发[2001]294号)文件执行。1993年之前由国家评审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限定在1945年1月1日后出生,1993年之后由学校自评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限定在1950年1月1日后出生。

3、近三年来科研成果显著,目前正主持国家、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其它科研项目,有可支配的科研经费。具体科研工作指标按学科分类要求如下:

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申请人

(1)近三年内(2008、6至2011,6)以第一署名或是通讯联系人身份在公司确定的A、B类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;或在公司确定的C类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;或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(前3名)1项;或获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(前2名)或二等奖(第1名)1项;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(第1名)1部。

(2)近三年(2008年以来)主持的科研项目实际到款经费2万元以上。如科研成果达到所要求各项指标数量的2倍,则科研经费要求可适当降低。